其实老早我就很想问自己为什么每天都要花时间拍照然后再写 Blog。开始的时候只是为了跟朋友有同样的话题好聊,之后就慢慢习惯写 Blog 的日子了,每天无论如何都会逼自己一定要有东西更新,所以现在好像不知不觉没有了那种兴趣,可能时间繁忙的关系吧。

突然心血来潮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刚刚接到了 Johor 某公司的电话,说要起诉某某博客,由于是很严重的事件,所以我无法透露那位作者到底是谁,而我也无缘无辜变成中间人,主要原因是我提供"服务"给该 Blogger,我晕。=_=” 现在已经跟该博客聊有关问题,就是等她跟该公司联络,要不然的话就要收律师信了(再次流汗),他们说要她把该破坏他们名誉的文章给取走,因为严重破坏到他们的生意运作,看来网络的力量真的很大下哦。

现在我一直在想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,写 Blog 也写到要收律师信,会不会太过夸张咧,这样来以后还有谁敢乱乱写一些不好的事情了。看来我现在还是先找律师谈谈他们的事情,看要怎样处理。本来想好好休息的,现在什么休息的心情都没有了。真倒霉~

最新消息:
– 该公司说给一个星期的期限,不然就采取法律行动。而某律师告诉我说等他们先出律师信。2008-07-05 (7:53PM)
– 刚刚看到该 Blogger 已经把有关文章给删除了,不知道那家公司的负责人知道了没?还是不是要继续玩下去呢?等着他们的电话。2008-07-07 (10:55AM)
– 再次接到来电,他们说文章是已经拿走了,可是为什么 Yahoo 那边还有,我就说是 Yahoo 那边的问题,忘记跟他们说干脆连 Yahoo 也一起 sue 就算了。还说要该 Blogger 跟他们联络,不然在下个星期就采取行动了。2008-07-15 (11:56AM)